销售劳动合同(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销售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销售劳动合同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劳动保障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注册登记地址 邮编
生产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部门)
乙方(劳动者)姓名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现居住地址 邮编
住所电话 手机号码
特 别 提 示
1、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劳务派遣劳动者使用《劳动派遣劳动合同书》,非全日制劳动者使用《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建筑业生产操作类岗位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使用《建筑业劳动合同书》。
2、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是指甲方注册登记证上登记的人员。户口性质是指非农业户口或者农业户口。
3、三种不同的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4、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发生变动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6、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
7、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应当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要求,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8、当用人单位有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持有一份、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未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B、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 年 /月 / 日起至该项工作任务完成止。
实行试用期制度的,其中试用期为 / 个月,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二条 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协商变动乙方的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协商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乙方按照公司制定的每月或全年销售计划完成销售目标,按照甲方规定定期对商品库存进行盘点,产生差异由乙方自行补差。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兼职与甲方同类竞争品牌的销售工作,不得泄露甲方销售商品的商业秘密,一经发现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具体工作内容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责任制度执行。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时间制度。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执行下列A种工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不定时工作制。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工资执行下列 D 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 / 元。其中,试用期月工资 / 元。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基本工资 (试用期 )+提成,提成按公司规定发放。每个月支付员工基本工资的80%,剩余20%基本工资做为全年绩效考核,在年底根据绩效考核一起发放,中途离职人员不发放剩余的20%绩效工资。
(二)甲方于每月 15 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月标准为 / 。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规定应由乙方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六)甲方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乙方 ……此处隐藏37815个字……也不可将若干套房屋面积合并计算。
四、销售价格控制:
1、甲方负责该项目总体价格的统一制定(附销售价格表一份),乙方应严格
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要求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低于销售底价销售的,应向甲方承担实际销售价格与销售底价之间的差额损失。
2、乙方以高于销售底价的价格销售的,超出底价部分为销售溢价款,由甲乙双方按7:3的比例分配(甲方分得70%,乙方分得30%)。该溢价款分成与当期佣金一同结算。
五、定金:
1、乙方应依约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部分定金 万元人民币。于甲方领取预售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定金 万元人民币。
3、乙方未按时支付定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额的0.3‰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个工作日仍未付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返还乙方先期已支付的定金。
六、佣金结算及定金退还
1、甲方按每平米销售底价的4.5%向乙方支付佣金,自甲方指定账户收到全额购房款后于每月第五日前向乙方支付,乙方享有30%的溢价款分成与当期佣金一同支付。乙方应提供相应款额的有效税务发票。
2、购房者一次性付款的,甲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到该房屋销售价款的95%以上房款,视为以一次性付款方式成交。
3、购房者按揭贷款的,按揭银行同意发放贷款并将价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视为以按揭贷款方式成交。
4、具备以上任一标准的,视为该套房屋成交,该套房屋的销售面积应计入乙方的销售进度作为支付佣金的依据。
5、佣金结算方式:
6、佣金支付程序:乙方应于每月的30日前将该月的销售进度汇总并制作销售进度报告、佣金结算表、溢价款分成结算表,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次月的第五日前将佣金和溢价款分成一同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真实、合法有效的售房所需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 (3)规划临时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甲方应提供与该销售项目有关的销售面积、物业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商品房及配套设施交付标准等资料,乙方代销须以此为依据。
3、甲方指派专人 与乙方就售房事宜进行沟通协调,负责确认房款收取、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客户按揭贷款材料审核及递交、房屋交付、售后服务工作等,负责收取并向甲方递交须由甲方确认的汇报材料。
4、甲方保证所有房产及土地的产权清晰、合法有效,没有权利瑕疵,否则因与此有关的权属及债权债务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负责销售通道的施工建设及销售通道两侧基本乔灌木绿化工作。负责与施工方沟通协调以确保乙方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项目中每种户型的房屋,甲方均应按交房标准制作一个精装示范样板间。
6、甲方负责售楼中心上方广告牌的报建工作,并负责销售中心内外及项目工程所在地外围围墙面广告的设计制作。乙方负责在其他发布类媒体(报纸、网站等)的广告及宣传品(楼书、项目推介书等)的设计、制作、发布,并承担有关费用。乙方对外签订的广告合同以及有关的广告方案均须事先提交甲方确认后方可签署或对外发布。
7、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代理销售过程中所需的基本硬件设施及设备,包括:销售中心的装修装饰、项目沙盘模型及各单体模型、接待和办公桌椅、空调设备、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固定电话、文件柜),办公电脑由乙方自行配备。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制定并执行合法的销售方案
2、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如需对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内容中有关条款进行改动,须事先征求甲方许可。乙方擅自修改合同范本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销售过程中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本项目的特征和状况向客户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虚假承诺。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销售价格表的底价要求进行销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低于销售底价的价格销售,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擅自向购房客户收取预订款或房款,所有款项均应直接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因情况特殊须由乙方先行收取价款的,乙方应出具相应收据,并对此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负责销售中心日常易耗办公用品的购买和管理,并承担该类用品的费用及****电话费、上网费和水电费。
7、乙方应自行承担其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并为销售中心工作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和有关销售用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购房者退房时保证金及违约金处理:
1、若购房者在交纳保证金后,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提出退房要求的,该购房者保证金原则上不予返还,由甲乙双方按7:3的比例分配(甲方分得70%,乙方分得30%);因特殊情况须将定金全额返还的,应当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认可。
2、若购房者在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提出退房要求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其支付的违约金归甲乙双方所有,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15%作为佣金;因特殊情况全额返还购房款的,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认可。
十、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额%的违约金,逾期30天仍未付清所欠佣金及违约金的,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本合同,因甲方迟延付款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万元。
2、乙方擅自收取客户购房款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该购房款相对应销售面积的代理佣金。
3、乙方连续两个季度的销售进度均未达到该季度内销售任务的5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3.5%的结算率支付佣金和30%的乙方溢价款分成,该连续两个季度的季度定金共18万元不予退还,剩余季度的定金则全部返还乙方。
4、乙方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累计销售进度未达到项目销售计划总面积的6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3.5%的结算率支付佣金和30%的乙方溢价款分成,该第一、第二季度的定金共18万元不予退还,剩余季度的定金则全部返还乙方。
5、本合同自一方收到另一方书面解除通知时视为解除,任意一方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与对方办理完毕佣金、溢价款分成、保证金返还、违约金支付等债权债务的结算事宜。
十一、争议解决、合同效力及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任意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海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