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场地租赁合同【荐】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1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房屋(建筑物/场地)租赁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平等协商一致,共同拟定合同文本,现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街(路) 号(铁路房号: 房 /自管),建筑(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用于 (经营项目)。乙方提供相关经营资质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后作为合同附件存档。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税费
1.租金标准:每年为 元人民币(下同),大写: 元;租赁期限内租金共计 元,大写: 元。
2.租金支付方式:(1)一次性缴纳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全部租金 元,大写: 元;
(2)乙方按季度(半年/年)缴纳租金。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首次租金 元,大写:
元;乙方第二次及以后缴纳租金时,需在前次租金期满前30日缴纳。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不得低于年租金总额的10%),用于乙方按时、足额缴纳采暖、水、电、煤气等费用的履约保证。如租赁期间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4.甲方承担房屋(建筑物/场地)的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乙方承担除甲方承担上述税费以外各项税费。
5.乙方承担并按时缴纳租赁期内房屋(建筑物/场地)的采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如乙方未按规定缴纳上述相关费用或对房屋(建筑物/场地)原貌、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按价等值扣除,代乙方缴纳或赔偿。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缴纳上述费用或支付赔偿的,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补交履约保证金。
6.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已足额缴纳各项费用和未发生赔偿的,甲方将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返还乙方;乙方欠缴各项费用或发生赔偿的,甲方将扣除欠缴各项费用和赔偿金后的剩余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
第五条 租赁期间使用及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甲乙双方按房屋(建筑物/场地)现状交接时,在《房屋(建筑物/场地)交接验收记录》(附录1)中明确现有装修及设备、设施状况。《房屋交接验收记录》作为甲方将该房屋(建筑物/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还该房屋(建筑物/场地)时的验收依据。
2.乙方在租赁期内,对该房屋(建筑物/场地)(包括外墙面悬挂物、搁置物破损、脱落)及所属设备、设施承担管理和维修义务,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该房屋(建筑物/场地)及所属给排水、供暖、供电、供气、
消防、屋面及其他设备、设施影响乙方经营或造成乙方及第三方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使用不当、维修不善、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及时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人身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使用状态,督促乙方及时进行维修。
3.乙方不得对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进行改建、扩建、新建。
4.乙方使用房屋时因经营用途需要及其相关部门要求,需在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现状基础上增添设备、设施及附属物时,投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期租金总额的50%(乙方对地方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使用、改造已有预期),费用由乙方承担;增添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如违反此约定,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原貌,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增添设备、设施及附属物时,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和治安管理等规定,需要地方政府及铁路相关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搬出,乙方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需要改变房屋(建筑物/场地)使用用途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租赁合同需要变更时,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甲方将房屋(建筑物/场地)权属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条款继续有效,甲方、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变更合同主体补充协议。
(二)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建筑物/场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擅自将房屋(建筑物/场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从事非法活动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活动的。
3.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超过1个月的。
4.租赁期间,乙方收到公安机关或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处罚通知书后,未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
5.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物/场地)主体结构的。
6.损坏、破坏房屋(建筑物/场地)设备、设施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建筑物/场地)的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建筑物/场地)的,负责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年租金10%的违约金。
2.乙方在合同期满前退租的,负责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年租金10%的违约金。
3.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遇有地方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使用、改造等,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30日内腾空并退出房屋(建筑物/场地)。甲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未履行期限租金,并对解除合同免责,对乙方各种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经营损失)不予赔偿。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 ……此处隐藏11427个字……高尔夫球场南侧,滨海大道东侧。
2、面积该处场地共计亩,房屋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
该处场地租金为每年度每亩元整(¥),每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所租房屋租金每年元整(¥)。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以现金形式每年付一次(不含场地及房屋租赁税)。场地和房屋、花房、以及其他设施租金共计元整。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合同期内如果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房屋,乙方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得提出补偿要求,所有土地及所建固定临时房等一切补偿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多退少补。
②甲方允许乙方正常使用水电设备,水费、电费乙方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缴纳。
③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土地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土地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乙方必须保护租赁场地房屋完整,不得擅自改动土地房屋的使用性质。
②租赁期间,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土地房屋转租他人经营或使用。乙方自负盈亏,按时交纳一切税费,自行处理债权债务,不得以甲方资产抵押。③乙方场地房屋的租赁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如若违反法律法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约一方交纳违约金伍仟元整。
2、乙方不按期支付租赁费,每逾期一天加罚千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其他条款
①甲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得影响本合同条款的执行。
②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③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再有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⑤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15出租人:
承租人: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证件类型及编号: 69341543-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场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一)坐落于 新疆 省 塔城 市 沙湾 (县)区 。房屋 2 间,
计 平方米.
(二)租赁物权属状况:甲方对上述房屋及场地拥有合法处臵权。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 20_年 8 月 日至 20 年 8 月 日,共计 壹 年。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如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 15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同等
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每年租金:人民币 (: )。
壹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 )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 ■ 银行汇款),第一年租金于本合同签订后 5 日内支付,
以后每年租金于前一租赁年度届满前支付。
(二)甲方收取乙方租金时,应向乙方出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收款收据及当地税务机关监制的等额租赁业发票。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限内的下列费用中, 水、电、暖、通讯费用均 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保障租
赁物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房屋使用期间,出现的维修事宜由甲方承担。
2.甲方确保水、电、暖入户畅通,变压器正常使用。
(二)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租赁物所在地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第六条 其他约定
租赁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后,乙方所投入的有关设施、设备等动产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仍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欲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双方可协商作价转让;如乙方自行放弃不动产的所有权,甲方不要求乙方将租赁物恢复原状。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本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2、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1、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乙方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退还未满租期的剩余租金,并按年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租赁期内,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在甲方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剩余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按年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
(三)合同期限内,如遇到国家规划占地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除退还乙方已付剩余的租金外,乙方享有国家所赔偿的一切经营损失。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签订地:河北省滦县。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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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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